各分党校: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为提高发展对象的理论素养和思想认识水平,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经研究,决定于近期举办2022-2023学年第二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年5月
二、培训对象
2023年上半年确定的拟发展对象
三、培训形式
培训将结合新时代党建工作要求和发展对象的思想实际,采取专题辅导与主题讨论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课外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由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实践教学、主题讨论等四个环节构成。
集中学习依托行政中心报告厅(主会场)、学院分会场开展;主题讨论、实践教学由各学院分党校组织开展,各学院组织员担任本学院分党校培训班班主任。
四、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主要学习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规党纪和“四史”等内容。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1.集中学习
集中学习分辅导报告和观看电教片两部分。
2.个人自学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共产党章程(新修订版)》《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权利保障条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干在实处勇立潮头——习近平浙江足迹》等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的重大实践与视察地方和学校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等重要精神。
3.实践教学
培训期间学员需在班主任指导下,以小组为单位开展党员先锋岗体验、走访优秀共产党员、寻访红色教育基地等实践活动。
4.主题讨论
培训期间要求每位学员参加1次主题讨论。讨论参考主题为:
(1)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是什么?请结合自身专业,谈谈如何践行党的初心和使命?
(2)结合自身,谈谈如何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从思想政治上入党?
(3)怎样认识党的先进性?高校党员的先进性应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作为一名学生党员,如何发挥党员的先进性?
讨论可分小组进行,培训班班主任或党员辅导员应参加讨论,也可邀请优秀党员代表、党支部书记代表参加。教工发展对象需要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主题讨论观点心得。讨论记录、讨论报告由学院分党校整理成纪要,5月31日前报送校党校办公室(行政中心南楼324室),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82282302@126.com。
五、学习要求
1.学员要协调好专业学习、本职工作与党校学习的关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参加培训。
2.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请假制度,因事因病请假的,须经各分党校批准;集中学习和主题讨论环节,旷课1次者、请假次数超过(含)总课时数1/3者,不予结业。
3.学员要严格遵守课堂秩序,专心听讲、认真学习党课专题辅导报告,并做好笔记,确保学习效果;合理安排时间开展自学,并做好自学笔记。每位学员须在培训期间向所在分党校上交1篇与学习内容相关的思想汇报。
4.积极参加主题讨论。事先要认真准备,讨论时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发言。
六、培训考核
培训采用计算学分方式进行考核,每个教学环节给以相应的学分,学员参加培训总学时达到24学时方可获得《中共浙江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证明》。结业证明作为发展对象入党材料之一归入学员党建档案;未获结业证明的发展对象不予发展。具体学分计算方式如下:
1.集中学习:5次专题讲座,各记3学时;
2.主题讨论:参与交流研讨1次,记3学时;
3.实践教学:参与实践活动,记6学时(不少于6个小时);
4.个人自学和思想汇报。
各分党校要做好相关组织工作,于2023年5月12日前将《2022-2023学年第二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单》(附件1)报送校党校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82282302@126.com;2023年5月24日前将《2022-2023学年第二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学员名单》(附件2)报送校党校办公室备案,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82282302@126.com。